我市异地就医平台系统服务暂停
来源:东方财富 发布时间:2021-11-17 12:02 阅读量:8804
晚报讯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11月17日至20日,我市医保信息系统需要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参保缴费和就诊结算等业务不能正常办理,请急需办理参保缴费和报销结算等业务的参保人员,特别是续缴明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人员,抓紧时间办理。
系统切换的具体时间为11月17日0:00起至11月20日8:00止系统切换期间暂停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结算业务,包括:参保人异地就医入院登记,出院结算,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药店购药结算等业务,以及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转院备案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停机期间入院的参保人,先自费办理入院登记,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补办医保登记手续在停机期间出院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参保人需求提供自费结算或延期医保结算服务在停机期间自费结算门诊和住院费用后,参保人可选择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也可以在业务恢复后回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补结算参保人在停机期间因急诊住院或转外就医的,可在业务恢复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异地急诊或转诊转院备案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猛表示,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了《规划》。在实现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和区域内门诊,药店购药的基础上,此次在推进区域内住院直接结算方面领先于其他省市。主要针对我区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其他地区异地住院时的备案和待遇政策改革。改革后,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完全取消了区内异地住院登记手续,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到区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凭医保卡直接住院结算。参保地区异地就医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规定,按照参保地就医的待遇政策执行,起付线不提高,报销比例不降低,与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患者待遇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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