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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事关“集成电路、物联网”等

来源:IT之家   发布时间:2022-06-03 14:37      阅读量:17457   

日前,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条例》共九章八十五条,分别为总则,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数字产业,数字治理与服务,数据利用与保护,保障与监管,附则,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条例》明确的两个重点这两项工作今后将如何推进

江苏人大发布的消息显示,围绕加强各级各部门对数字经济的重视,引导和推动,条例要求省政府根据全球数字经济的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我省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和不同地区的禀赋差异,统筹规划全省数字产业发展,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数字产业发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集成电路,物联网等具有特色优势的领域,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等方式,加快推进重大项目,产业链上下游对接,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培育。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高青介绍,江苏将组织新一轮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遴选培育产业链主体企业,壮大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信息通信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通过推进服务型制造,培育平台经济,无人经济,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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