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来源:IT之家 发布时间:2021-12-02 12:59 阅读量:18506
,今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 2021 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官方表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赋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现组织开展 2021 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
具体来看,征集的项目应聚焦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在技术发展和融合应用中取得创新性突破,解决行业迫切需求,推广价值高,带动作用强,可作为典型案例在物联网行业进行推广示范。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关键技术攻关类
项目在物联网领域相关智能感知,新型短距离通信,高精度定位,边缘计算,操作系统,可信安全,数字孪生等方向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在物联网与 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创新方面,促进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夯实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
二,融合应用创新类
项目助力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智能交通,智慧能源,公共卫生,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环保,智慧文旅,智能家居,智慧健康等重点领域应用发展,推动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垂直行业的深度融合,有力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技术创新点和典型应用案例。中国红基会10日对外披露,该基金会与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商会共同签署“安心街区”共建公益项目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全国首个“安心街区”示范项目。。
已列入往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物联网示范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本站了解到,申报将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开始,12 月 22 日终止。申报网站:点击打开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